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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启动资金 创新创业企业是指落户成都高新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与生产,以个人或团队投资创办的企业。 创业启动资金 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支持条件原则: (一)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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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启动资金

创新创业企业是指落户成都高新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与生产,以个人或团队投资创办的企业。


项目申报

创业启动资金

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支持条件原则:


(一)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的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从事研究、开发与生产,以个人或团队投资创办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30%。

(二)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三)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

(四)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结合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政策兑现。



相关资料

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条件:


1、2015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申请创业启动资金资助,2014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可申请房租补贴,迁入企业成立时间以工商税务关系迁入高新区的时间为准。

2、已获得成都高新区启动类资金支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本次启动资金资助。本次房租补贴申报针对企业2017年7月至12月的房租给予补贴,已向其他部门申请了该时间段房租补贴的不能申报本次房租补贴资助。

3、企业须自行填报申报资料,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等第三方从事收费申报。


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材料:


1、《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书》;

2、企业根据申报书内《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企业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准备相应附件资料。

3、知识产权。企业2017年度或2018年申报前获得PCT发明专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获得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国家新批药品注册批件、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医疗器械认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版图设计、游戏版号等。(以上知识产权均需获得授权,受理通知书不予采纳)

4、销售收入。2017年度或2018年申报前企业的销售收入。(企业需要提供审计报告、销售合同和发票等)

5、融资金额。2017年度或2018年申报前企业获得非关联企业或投资机构投资的情况。

6、企业资质。2017年度或2018年申报前企业获得三级及以上军工保密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上规入库企业等认定,在新三板、创业板(海外板)、主板成功上市(挂牌)。

7、企业网上申报资料与纸质申报资料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