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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造就一批优秀的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60篇,申请20项专利,获得5项专利,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类别:资金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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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21年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绩效目标: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造就一批优秀的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60篇,申请20项专利,获得5项专利,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型和单项经费
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分为资助项目和培育项目两个层次给予支持。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项目支持经费40万元/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个。填写申报书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均按照4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项目支持经费60万元/个;培育项目支持经费30万元/个。填写申报书时,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均按照60万元进行财政预算,且项目名称统一为“×××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三、支持原则
按照“基地+项目+人才+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优先支持和培养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突出贡献和研究成果的实验室的青年人才(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申报的项目倾斜支持。
四、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数学科学、先进核能、网络空间安全、空天技术、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饮料、装备制造、现代交通、人工智能、公共卫生安全、现代医药、防灾减灾与生态环境等领域。
五、有关说明
(一)实施周期: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培养周期均为3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
(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工作,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再列入);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勇于探索创新,具有发展潜力;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在学术上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
4.身体健康,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含副高级)或者获得博士学位。
(三)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人条件。
1.支持在四川省境内注册,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等单位,以四川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具有集中且重要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不再列入);
2.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凝聚力;
3.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从事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历,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
4.身体健康,申请当年未满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企业工作的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每年应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
5.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具有集中的研究方向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创新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含副高级)或者获得博士学位。
(四)限项说明。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有关申报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名额表》,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前期已获得“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基金人才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时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2.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每个高校和院所申报不超过6个团队(四川大学12个团队),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个团队,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不受单位名额限制;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参与本年度其它青年创新团队的申报。
3.鼓励和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每个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六、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中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须提供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30%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2.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特别注意
1.未涉及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前期已获得“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杰出青年培育项目”且年龄符合本年度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再次申报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3.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
4.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相关实验室和人员申报的项目名额适度放宽(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