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资质项目申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项目类别:资质项目申报

项目价格:咨询客服

服务热线:028-87382488    15828299014

在线咨询


高新技术企业基本要求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申报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而非一个会计年度;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5%; 

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和2亿元(含2亿元)间: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4%; 

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 

研发费用的归集按照“研发费八大项”进行,并由四川省科技厅在当年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注:8大费用中,“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

总额;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好处


①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②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四川省各地区都有一次性奖励数十万不等);
 
③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④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延长亏损转

结、职工教育经费加计扣除、技术合同登记等税收优惠的前提;
 
⑤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新基建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⑥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⑦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还可以免费用地;
 
⑧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⑨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⑩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川省申报实务



工作安排


第一批:5月22日-6月30日


第二批:8月3日-9月11日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

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

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

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申请高企更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高企认定工作指引》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会计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